這篇應該是昨天要寫出來的,但是就是拖到了現在。 前天幫祖父做了告別式之後,我跟弟弟、妹妹決定週日要去必勝客一起吃PIZZA 當然我也找了我女朋友一起去,誰知道在路上因為跟人家車檔到

就跟人家起了爭執 事情大致上是這樣的 在回家的路上經過一條狹窄的巷道 我將車子開了進去的時候 遠遠的看見對面來了一台車子,我就待在原地等待他 想說他會在前面的交會口等我過去

結果那位先生就直直的開過來 到了我前面擋住我的路

由於我已經前進了約有百多公尺的距離 他就不讓我硬生生讓我從倒退了一百多公尺

後來後退好之後 我衝了上去跟他在那邊對峙 他什麼也沒說 只是說我為何要敲他車窗叫他下車

我後來就覺得

『我究竟為何而下車?』 是為了爭一個道理嗎?

但是衝動下車的本體或許就是一個無理的象徵

這樣我想到,小時候大家很容易犯的錯 很多人都會把自己被人家偷走的東西,偷回來 把對方刮到的地方,在他的車上刮回去

或許這些行為的本體都是有理由的 但是報復與衝動都是無理的

這樣的結果造成了不正確的過程

反觀過來現在的許多抗爭手段 是激烈也是偏激的

自由是要用血汗堆積而成

有理由的偏激 與有理由的衝動結果

是否就是無理的?

不論如何

以後我是不會為了這種事情在去下車 沒有意義

畢竟該握緊拳頭的時候卻伸出手的人 才是真正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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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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